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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暨联动解纷座谈会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2-13 06:59  阅读次数: 】 【字号 】 【我要打印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联动解纷座谈会

 

1212下午无锡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暨联动解纷座谈会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靖宇,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翟卫武,无锡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理事长位秀兰等出席仪式并讲话。市中院、市住建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级市(区)基层法院相关负责的同志以及无锡市18名特邀调解员参加了聘任仪式和座谈会。

 

 

 

 

市中院环保庭庭长王静静宣读了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聘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的有关决定,依法确认聘任无锡市工程造价协会为无锡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特邀调解组织,聘任位秀兰、杨继红等18名协会专家为无锡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特邀调解员。陈靖宇副院长和翟卫武副局长共同为无锡市造价管理协会和18名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位秀兰理事长代表协会领取了特邀调解组织聘书。

协会理事长位秀兰代表无锡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的信任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她表示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将依托无锡市住建局的行业指导,以及无锡市中院的法律指导,依据《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诉前特邀调解管理办法》(苏建价协〔2023〕9号)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确保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调解工作科学、规范、可持续地开展。同时作为特邀调解员将充分发挥自身在工程造价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提高站位,跳出原有造价工作的固有思维,严谨审慎,避免以调代审。通过开展工程造价争议评审的实践锻炼,不断提升调解水平与技巧,共同为建设工程价款纠纷化解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与智慧。今后市协会将继续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交流与联动,在工程造价鉴定造价纠纷调解中发挥专业优势,积极配合法院为化解工程价款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特邀调解员代表陈陶、杨继红、陈岭、李伟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住建局翟卫武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此次活动意义重大,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溯源治理,推动建设工程加强纠纷诉前化解的重要举措。市中院聘请市造价协会为工程价款纠纷特邀调解组织以及聘请工程造价行业18名专家为特邀调解员,进一步加强了法院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是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法律权威优势和我们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优势,促进建设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也是大力推动了我市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改革工作,市住建部门将持续贯彻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共同构建各方力量参与的协同化解工作格局,提高建工领域纠纷矛盾化解绩效,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翟局长同时要求市造价协会作为中院特邀调解组织,应该进一步创新思路举措,系紧纽带,搭好平台,延伸服务触角,加强人民法院的对接和联动,不断提高调解业务的专业水平和法律素养。

 

    市中院陈靖宇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建立特邀调解机制,既是应对当前审判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上级联动机制的重要举措。此次活动建立了非诉纠纷的解决机制,将会为破解建设工程案件审理周期长,难以化解的专业性认定问题的解决,为法院建设工程案件审判发挥积极的作用。他希望特邀调解员能积极履职,为法院妥善审理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纠纷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撑。同时无锡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市住建局、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及调解员的沟通与联络,就特邀调解的开展方式,运行效果及配套机制进一步的研究,进一步的细化优化。